上个月,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视频会议上进而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3年营业税”。接连而出的新政,让“员工制”再次触动人们的神经。9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包括“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在内的家庭服务业发展五大政策措施。“家政业采取员工制,势必提高对服务员的要求,促进家政队伍的成长和成熟,有利于提供给消费者更规范的服务,对家政服务行业来说是一种促进。”济南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谢俊利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没人表示异议。
只是,在推行员工制的过程中,却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利与弊如何权衡,成本与所得孰轻孰重,众家政公司亦是各自心中有杆秤。
权衡———成本与利润的博弈
“为员工每月缴纳五六百元的社保,无疑将大大增加公司的运营负担。”这成为家政企业推行员工制的最大障碍。
受物价上涨、招工难等因素影响,不少家政企业反映,用工成本近年来呈上升态势。“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用工成本涨了700-800元。”济南舜府家政负责人反映。同时无序竞争也给家政公司的利润实现带来困扰。该负责人举了个例子,50平米的房子保洁,考虑运营成本,公司的收费一般是150元。而从马路上找活的“散户”可能100元甚至80元就能做。无序竞争导致的利润降低,使得家政公司更加捂紧口袋。
记者近日从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获悉,地方尚未得到关于新政执行细则的通知。“再观望一段时间,等待详细、科学、操作性强的条例出台”是多数受访家政公司的态度。
矛盾———社保推行几多忧
将家政从业者纳入社保体系,无疑是大好事。但同时也有家政从业者提出,家政从业人员目前都是40—50岁为主体的人员结构,按照15年缴纳社保的方式,很多家政服务员从现在缴纳保险,到退休年龄无法享受退休政策。所以,对于社保缴纳年限和退休政策,呼吁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
另有意见认为,家政行业员工流动性强,办理社保后,人员流动带来的档案关系调动会牵扯更多不必要的精力。
难题———责任界定的冤与愁
济南某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提出,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的时候,意味着这个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所发生的有意和无意的过错或者伤害损失,都要由所在企业来担当。比如服务员在工作中打碎了文物、贵重物品,服务员无意造成的雇主的人身意外伤害,都需要家政公司来赔偿。这种责任的界定如何不失偏颇,是有一定难度的。
另外,员工制的工伤认定和鉴定需要第三方证人,家政行业很难有第三方可以见证,所以,工伤方面的法律条文需要相关部门调研修改,以符合目前工伤条例的认定管理办法。
探索———王牌军到全员化的过渡
9月1日,本刊曾刊登《济南家政界“员工五险”破冰》一文。近日,记者再次探访大家园家政获悉,其以缴纳五险为切入的员工制已经着手试运行,待首批新招聘的员工结束试用,便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据介绍,该公司采取的是以部分带整体的策略,对新招募的员工进行重点培育,统一着装、统一培训,打造一支“王牌军”,然后逐渐扩大此队伍,步步向全部员工制过渡。“全部员工制是目标,但目前一手抓并不现实,这取决于家政业人员流动性和行业周期性强的特点。”该公司执行经理焦猛打了个比方,一个家政企业日常需用工100人,而到了春节等用工高峰,可能需要几倍的人手,这其中的差额便自然成为临时性用工,若要求将所有人纳入员工制,显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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