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人权益保护将有国际标准。”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促进家政工体面劳动倡导交流会”上获悉,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正在制定一项关于家庭工人体面劳动的国际公约,并将于2011年6月对该公约进行投票表决,如获通过,家政工人权益保护将有更加严格的标准,而作为成员国之一的中国,将遵循这一国际公约。
资料显示,我国有近2000万家政工,但其权益保护状况堪忧。他们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保障系统之外,并存在拖欠工资、超时工作,甚至被歧视、被虐待的状况。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家政工劳动权益维护始终是一个难题。“家政服务的价值被低估,使这些一直属于最边缘的工人容易受到伤害。”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明辉说。
据了解,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中将明确要求,各成员国须采取措施,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性劳动;有效地废除童工劳动;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同时,公约还要求,“各成员国须在适当考虑家庭工作的具体特点的情况下采取适宜措施,确保家庭工人享有不低于那些适用于一般工人的条件”,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正常休息权,职业安全和社会保障,提供免遭所有形式的虐待和骚扰的有效保护,充分尊重家政工和雇主家庭的隐私权等。
专家表示,国际公约的践行和推广,将极大推进我国家政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过,家政工权益保护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承认家庭工作的特殊条件,需要出台特殊标准,更需要政府加大对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家政工学会自我保护,并敦促家政公司和雇主自觉规范其用工行为。”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理事长谢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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