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收几百甚至近千元的“管理费”,却不给家政员上齐社会保险,出了事故也不承担责任。——明年,这样打着“员工制”幌子的家政公司将现原形。
即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京城30多万“保姆”几乎全部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范围之内。“除非真正是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家政员是作为公司员工派遣到雇主家里的,”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目前北京家政市场的注册公司近3000家,其中多半是中介性质的,另一种是所谓“员工制”的公司。理论上,员工制公司中的家政员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进入用户家工作,用户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家政员在用户家发生问题时,用户直接向家政公司索赔。用户把钱交给家政公司,家政员领取由公司发放的“工资”,公司把其中的“差价”作为管理费,用以给员工上保险,维持公司运转。
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所谓“员工制管理”的家政公司却很少按真正意义上的“员工制”进行运作。这些公司几乎没有给员工上齐“三险一金”的;在家政员与雇主发生矛盾的时候,公司也很少承担责任,只让当事双方自行解决。但在收取管理费时,公司却毫不手软。一些公司会在初次介绍雇主后,一次收取七八百元的“培训费”,然后每月还收取几百元不等的“管理费”。
这种无序的状态在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得到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仅这一项规定,就让“员工制”家政公司感到“吃不消”。此外,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报酬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等都要接受检查。业内人士测算,遵照劳动合同法,保姆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责任险+家政公司培训管理费。如果一个保姆的基本工资是800元,那么保姆“员工化”后的工资将是800+800(7%+7%+15%)=1032元。近30%的工资上涨幅度几乎没有公司可以接受。
业内人士预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使所谓的“员工制”家政公司纷纷现原形,回归“中介制”。而传统的中介模式又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因而越来越多的家政公司将开始尝试“个性化保姆”、“计时保姆”等业务模式,“小时工”将越来越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