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大,但整个行业仍处于较低端的发展层次,家政员和家政公司的关系松散,因缺乏劳动权益保障,人员流失情况严重。市人大代表张丽丽建议,把家政服务员与家政公司的关系纳入《劳动法》调节范围。职能部门表示,将在就业培训、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家政企业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
目前本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主要体现为供需缺口较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服务机构低小散特征明显等方面。张丽丽认为,这源于行业标准与规范的缺乏,也源于当前绝大多数家政服务机构采用“中介制”的商业模式,导致对员工的管理、服务、培训、保障都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张丽丽说,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对扶持家庭服务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她建议,依据这些文件精神,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从税收扶持、补贴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扶持员工制的家政服务企业,让从事家政服务的员工和机构双方关系能纳入《劳动法》调节范围中。
“要推动上海家政服务业繁荣发展,必须坚持以推进家政服务企业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为基本方向,加快形成以数家员工制大企业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行业发展格局。”市人保局认为,对目前实现员工制的家政企业,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中介制企业,将积极引导,逐步实现员工制;同时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税收扶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这些支持包括:在就业扶持政策方面,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在政府补贴培训方面,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与相关职业岗位培训或技能等级培训,鉴定考核合格的,给予规定标准的50%培训费补贴。
市金融办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帮助创业者在家政服务行业成功创业。据悉,市人保局已将家庭服务业管理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中。市妇联、市工商局与行业协会已联合发布了 《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业市场秩序,维护家政机构、雇主、从业人员三方权益,今年将全面推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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