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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摔伤,雇主、家政公司谁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0/6/8 0:14:13       阅读人数:3288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因为是在我家做事时摔的,这笔钱于情于理我们都要负担,本来添宝宝就花销增大经济压力变大,而且她才来帮忙不到一个星期,所以希望自己和保姆能各分担一半。” 家住永清街的李畅对着记者说。因为刚添了宝宝请了个保姆,上周,保姆在做卫生时不慎滑倒摔成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至今已花了5000多元钱。但保姆王阿姨表示自己是工伤,理应由雇主承担医疗费,而且自己家里穷,不然也不会出来做家政服务。

家政人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不慎受伤的案例并不少见,家住杨汊湖锦绣人家的王月就碰到过,3月份她在一个家政公司介绍下,月薪800元请了一个保姆,刚做了一个月,保姆在做菜时不慎把手指切伤,仅打破伤风针,消炎包扎就花了1000元,王月虽负担了全部医疗费,但却如鲠在喉,心里很不舒服。

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财师王运林提醒,如果市民担心家政人员服务过程中出现事故,可以让家政人员自己或家政公司给家政人员买一份一年期的意外伤害险,最便宜的年缴100多元,可享受最高10万的理赔保障。“这种保险不应由雇主购买,因为雇主对家政人员并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保险利益。”

武汉今天律师事务所熊茂垠律师说,如果保姆没有故意或重大过错,其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的医疗费用应该由雇主承担,在实务中大部分也都是由雇主承担的。

如果雇主以购买意外险为达成家政劳务关系的条件,且家政公司接受,那意外险的费用应由家政公司承担。武汉大学法学院杨方博士表示,法律并没有明文强制性要求家政公司必须为保姆购买意外伤害险,买不买取决于他们之间的一种协商。